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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合國 17項 可持續發展目標簡介

已更新:7月27日

聯合國 17項 可持續發展目標
聯合國 17項 可持續發展目標

聯合國 17項 永續發展目標(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, SDGs) 的簡介,這些目標於2015年由聯合國全體會員國通過,旨在 2030年 前消除貧困、保護地球並確保全球繁榮:


SDGs 三大核心範疇


  1. 經濟成長(目標 7-9, 12)

  2. 社會進步(目標 1-6, 10-11)

  3. 環境保護(目標 13-15)


    並以 目標 16(和平與正義) 和 目標 17(全球夥伴關係) 作為基礎。


17項 目標簡介


一、消除貧窮與不平等

  1. 消除貧窮(No Poverty)

    → 終結全球所有形式的貧困。

  2. 消除飢餓(Zero Hunger)

    → 確保糧食安全,改善營養。

  3. 健康與福祉(Good Health)

    → 確保各年齡層健康生活。

  4. 優質教育(Quality Education)

    → 提供包容且公平的終身學習機會。

  5. 性別平等(Gender Equality)

    → 賦予婦女權力,消除性別歧視。

  6. 減少不平等(Reduced Inequalities)

    → 縮小國家內部和國家間的不平等。


二、永續經濟與創新

  1. 可負擔能源(Affordable Energy)

    → 確保人人獲得可負擔、可靠且永續的能源。

  2. 尊嚴就業與經濟成長(Decent Work)

    → 促進包容且永續的經濟成長。

  3. 產業創新與基礎設施(Industry Innovation)

    → 建設韌性基礎設施,推動包容性工業化。

  4. 責任消費與生產(Responsible Consumption)

    → 確保永續的消費和生產模式。


三、永續經濟與創新

  1. 可負擔能源(Affordable Energy)

    → 確保人人獲得可負擔、可靠且永續的能源。

  2. 尊嚴就業與經濟成長(Decent Work)

    → 促進包容且永續的經濟成長。

  3. 產業創新與基礎設施(Industry Innovation)

    → 建設韌性基礎設施,推動包容性工業化。

  4. 責任消費與生產(Responsible Consumption)

    → 確保永續的消費和生產模式。


四、建構包容社會

  1. 永續城市(Sustainable Cities)

    → 建設包容、安全且有韌性的城市。

  2. 和平與正義(Peace and Justice)

    → 促進和平且包容的社會,提供司法管道。


五、全球合作

  1. 全球夥伴關係(Partnerships)

    → 強化執行手段,重振永續發展全球夥伴關係。


核心精神:5P 原則


  1. People(人類)

  2. Planet(地球)

  3. Prosperity(繁榮)

  4. Peace(和平)

  5. Partnership(夥伴關係)
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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